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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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期满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2    点击:

各相关学科:

根据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期满验收工作的通知》(苏高建办函〔2022〕1号)文件要求,现将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期满验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地理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

二、验收依据

以《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管理办法》和《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拟立项建设学科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为主要依据,重点考察立项学科建设水平进展度、建设任务完成度以及服务发展贡献度等。遵循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主要通过考核预期标志性成果完成率及学科争先进位、水平提升等情况,确定验收结果。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验收“不合格”的学科不得进入优势学科四期项目建设范围。

验收合格的学科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二)对照《任务书》,建设目标和重大项目基本实施完成,学科评估结果无明显退步;(三)《任务书》中预期标志性成果完成率原则上达到80%及以上。未达到以上三个条件的学科验收结果为“不合格”。

立项学科在自评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对照验收“优秀”的标志性成果认定条件(附件1),可申请验收“优秀”。

至验收材料提交截止之日,如第五轮学科评估结果仍未公布,则预期性标志成果和附件1的成果认定条件中自动去除学科评估结果相关指标项。

三、工作安排

(一)资金审计。

学校将于5月23日-29日之间组织对优势学科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出具资金审计报告。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说明原因并及时整改,上级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将对项目资金审计及整改情况进行审查,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学科,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验收结果为“不合格”,并追究相关人员和高校的责任。

(二)学校自评。

各优势学科填报《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立项学科验收报告》(附件2,以下简称《验收报告》)和《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立项学科验收预期标志性成果完成情况自评表》(附件3),总结建设目标达成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上材料于5月30日前提交学科建设处,经审核无误后,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按规定处理异议后上报。

四、材料报送

根据上述工作安排,请各优势学科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材料(WORD、EXCEL、PDF)发送至学科办邮箱:xkb@nuist.edu.cn,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行政楼317室)。

报送材料清单如下:

1.《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立项学科验收报告》(附件2)

2.《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立项学科验收预期标志性成果完成情况自评表》(附件3)

以上两份材料中涉及的预期标志性成果及对照附件1申请验收“优秀”的标志性成果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格式见《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立项学科验收佐证材料(格式)》(附件4)。佐证材料只需反映成果的名称、等次、单位、人员和时间等关键信息,标志性成果按《验收报告》中的顺序编排页码,用A4纸正反打印装订。

五、注意事项

1.各优势学科须仔细阅读填报说明和填表备注信息内,提交的各项材料应完整、规范和真实。

2.各优势学科须对相关成果的可替代性和学科归属合理性进行审核。

联系人

郭岩、陆勇,联系电话:58699874、58731150。

优势学科三期工作微信群:




附件:

1.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立项学科验收“优秀”的标志性成果认定条件

2.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立项学科验收报告

3.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立项学科验收预期标志性成果完成情况自评表

4.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立项学科验收佐证材料(格式)


学科建设处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