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字〔2013〕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审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院自评申报(2013年12月27日前)。
1、2013年12月17日前,各学院结合学院学科特色及发展规划,科学制定申报方案。根据方案,与行(企)业组成相关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论证评审联合专家组,并将申报方案(包括联合专家组成员名单,论证评审时间、地点等)报校学科办备案。
2、2013年12月18日-12月27日,学院联合专家组以公开答辩形式对申报点的需求论证、培养方案和支撑条件等进行论证和评审。校学位委员会(授权学科办)、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全程监督和评审把关。各学院审核办法、审核结果、申报材料、论证意见报校学科办备案。
(二)学校组织审核(2013年12月28日-12月31日)。根据申报情况,校学位委员会会(授权学科办)邀请相关行(企)业专家与校学位委员会相关成员组成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论证评审联合专家组,以公开答辩方式对申请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需求论证、培养方案和支撑条件等进行评审,投票产生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议名单,将审核办法、审核结果、申报材料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网站公示7天。
(三)报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审批(2014年1月10日前)。学校向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报送审核结果及相关材料。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的申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二)各学院必须对申报材料的客观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为确保审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廉洁,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举报电话:025-58731002。
三、申报材料
各学院请于2013年12月27日前将以下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科办:
(一)申报工作总结报告(包括审核办法、审核经过、论证意见、审核结果等内容)1份;
(二)申报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汇总表1份;
(三)申报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1式3份。
联系人:杨长年、张新厂,联系电话:025-58695630、58699807,邮箱:ychn@nuist.edu.cn。材料送交地址:培训楼N402。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