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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2009-09-03    点击:

苏教研〔2009〕11号

为进一步加强一级学科重点学科(以下简称一级重点学科)建设,增强我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的综合实力、优势特色与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高校重点学科建设整体水平,现就加强全省高校一级重点学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一级重点学科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一级重点学科建设,是更好地适应国家有关重点学科建设及研究生培养学位授权工作改革的需要,是更好地适应现代学科发展与科学技术进步趋势的需要,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教育强省与创新型省份的需要,是强化高等学校优势特色、提升办学水平、更好地服务国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的需要。有关高等学校尤其是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包括按照有关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规划立项建设的高校)务必要高度重视,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切实做好加强一级重点学科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认真把握加强一级重点学科建设的主要目标

(一)构建和完善国家、省和高校三个层次一级重点学科建设体系,使得全省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和省一级重点学科覆盖所有学科门类,覆盖大部分一级学科,覆盖所有博士学位授权高校及部分硕士学位授权高校。

(二)全省高校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在国内同类学科中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全省高校省一级重点学科建设水平明显提高,整体实力显著增强。通过重点培育建设,使现有省一级重点学科中部分具有较强实力和较高水平的学科尽快达到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水平。使得我省高校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数量保持或超过全国高校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总数的10%。全省高校校一级重点学科建设水平明显提高,整体实力和发展潜力不断增强。

(三)努力建设形成一批在全国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一级重点学科,着力打造学科高峰。到2015年,力争在全国一级学科评估中位于前列的学科达10%左右。到2020年左右,部分学科在整体上或若干方向上在国内外有较高地位和较大影响。

(四)一级重点学科在人才培养尤其是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方面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在解决国家尤其是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实际问题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三、着力落实加强一级重点学科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统筹规划。各有关高校要紧密围绕全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建设的主要目标,根据自身的办学定位和发展战略,加强总体谋划和顶层设计,统筹布局本校除少数特殊学科外重点建设的国家、省和校三个层次一级重点学科及其相应的支撑学科,逐一制订各一级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在制订一级重点学科建设规划时,要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瞄准学科发展前沿,把握学科发展趋势,凸显本校办学优势与特色;要与“985工程”、“211工程” 等重点建设学科项目及其它重大教学科研平台建设统筹安排、有机协调;要按照国家有关一级重点学科建设口径要求,在其所属二级学科具有一定覆盖面的基础上,精心凝炼、统筹确定若干重点发展的学科方向,明确建设目标,明晰发展路径,落实建设任务。

(二)强化综合功能。一级重点学科作为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龙头和综合平台,作为高校国际交流合作与管理创新的重要载体,要大力强化其综合功能和示范辐射功能,大力推进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合作等活动紧密结合。一级重点学科要将培养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和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作为首要任务,在一级学科平台上深入开展本科生、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着力培养提高人才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一级重点学科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文化传承与繁荣、支撑引领产业发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重大问题为目标,努力形成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咨询服务协调发展、本学科与相关学科协同攻关的科研和社会服务格局,以高水平、标志性的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理论创新成果和社会服务效益支撑高水平学科建设,彰显学科建设的贡献度。

(三)强化优势特色。各有关高校要紧密围绕全省一级重点学科建设战略部署和本校办学优势特色目标,大力强化一级重点学科及其所属学科方向的优势与特色。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和省一级重点学科应作为本校的主干学科、优势学科或特色学科,着力做强、做优、做特。一级重点学科建设要将学科积累传承与创新突破结合起来,将重点方向出优势、显特色与打造学科综合优势特色、提升整体建设水平结合起来,将推进优势特色学科建设与推进急需学科、交叉学科及新兴学科发展结合起来。

(四)强化团队建设。一级重点学科要建设结构合理、勇于创新、善于合作、求真务实、可持续发展的学科团队。国家及省一级重点学科要以培养、引进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为重点,着力建设一支学术视野宽、创新能力强、能带领本学科攀登高峰的学科带头人队伍,尤其要在培养和从国内外引进一流学科领军人才和学术大师上花大力气。要高度重视学术骨干和青年教师的培养,高度重视实验技术人员、文献资料与信息技术人员、成果转化与推广人员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具有本学科背景成员与具有其他相关学科背景成员的结合,高度重视从社会相关领域吸收具有较高专业学术水平、丰富实践经验与管理经验的人员作为团队的兼职成员,高度重视发挥本学科研究生作为学科团队重要生力军的作用。

(五)强化集成融合。打破学科壁垒、学术门户和行政、区域界限,大力推进本学科领域内重点学科、教学实验中心、人才培养基地、研究生创新活动与学术交流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科技园等基地的集成配套建设和资源统筹配置使用;大力推进跨一级学科乃至学科门类的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大力推进学科与社会相关行业、产业、职业界、企事业单位的对接合作。促进一级重点学科在实现多种类型和形式集成融合的基础上,组织大团队、构筑大平台、承担大项目、解决大问题、取得大成果、作出大贡献。

(六)强化国际交流合作。一级重点学科建设要加强与国际同类高水平学科的交流合作。将一级重点学科国际交流合作作为全省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重点,将与国际同类高水平学科在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科技原始创新、学科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实质性深度合作作为一级重点学科国际交流合作的重点,促进一级重点学科在国际交流合作中不断提升建设水平、扩大国际影响。要优先支持一级重点学科举办国际高峰学术会议、学科带头人和团队骨干出国深造进修、合作培养研究生、合作科研、接受国外访问学者和讲座教授等。

(七)强化机制创新。积极鼓励遵循学科发展规律、探索创新一级重点学科建设模式和发展机制。要建立完善行政与学术协调运行机制,正确处理行政与学术关系,建立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和学术委员会,统筹协调指导本学科建设与管理。要建立完善特区发展机制,积极推进现有教学科研机构和基层学术组织改革,可在国家级、省级一级重点学科设立“学科特区”或“发展改革实验区”等,赋予其充分的建设管理自主权,在人、财、物和运行管理方面给予其不同于其它学科的支持。要建立完善建设与管理并重的机制,实行一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化管理。要建立完善对一级重点学科分类管理、分类评价考核的机制,坚持科学、正确的建设和管理导向。

(八)强化重点支持。省教育厅将一级重点学科建设作为全省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的主要内容和重中之重,各有关高校要将一级重点学科建设作为全局性、战略性的重点工作。省和各有关高校在人才培养与引进、资源配置与整合、经费安排、平台建设、项目申报、评优评奖、教师高级职务岗位设置、职称评审等方面优先满足一级重点学科建设需要,有关政策与管理办法要充分体现对一级重点学科的重点支持。要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进一步加大对一级重点学科建设的专项经费支持力度。高等学校要确保一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在总经费支出中占有一定比例,学校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等专项经费要统筹重点用于一级重点学科建设。要大力支持一级重点学科面向海内外引进高水平学科团队。要通过举办一级重点学科带头人高级研修班等方式加强对一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的培养。

(九)强化建设责任。省教育厅负责统筹指导全省一级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制定建设规划并纳入全省教育改革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出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制定政策措施,争取建设经费,提供积极服务。建立全省一级重点学科年度报告、中期检查、期末验收制度。各有关高校要切实承担一级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主体责任,从人、财、物等方面指导、支持一级重点学科建设,为一级重点学科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加强对一级重点学科的管理,不断提高一级重点学科建设水平和科学化、专业化管理水平。各一级重点学科及其相关院(系)、所要切实承担一级重点学科发展的直接责任,明确建设目标,落实建设责任,提高建设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