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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十三五”省重点学科终期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6    点击:

各“十三五”省重点学科: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省重点学科终期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21〕2号)要求,将开展“十三五”省重点学科终期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名单的通知》(苏教研〔2016〕9号)公布的我校立项学科:

(一)省重点学科: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二)省重点(培育)学科:0712科学技术史;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

二、验收内容

对照各立项学科《任务书》,检查立项以来各学科在优质资源建设、创新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的建设成效和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本单位对各重点学科政策、资源、经费等方面的支持情况。

三、工作程序

(一)学科自查。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各学科开展自查工作,填写《“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终期验收报告》(见附件,下称《验收报告》),在“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网址:http://jsxw.jse.edu.cn;账号密码分学科下达)提交至学校,由学校审核后,报省教育厅。

(二)专家评议。省教育厅组织材料初审。在材料初审通过的基础上,组织同行专家对各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评议,给出专家评议结果。

(三)公布终期验收结果。

四、验收结果

终期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科数量为参评学科数的20%左右。终期验收被评为“不合格”等级的学科,将取消其“十四五”省重点学科申报资格。

五、工作安排

(一)4月16-4月20日,各学科可登陆“信息平台”,查看《任务书》以及《中期检查报告》等相关材料。

(二)4月27日前,各学科填写《验收报告》(见附件),提交学科建设处(电子邮箱:xkb@nuist.edu.cn)。同时做好标志性成果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三)4月28日-4月29日,学科建设处组织材料初审,并反馈初审意见。

(四)4月30日-5月7日,各学科对《验收报告》进行修改。

(五)5月7日-5月11日,各学科在“信息平台”进行在线填报并提交(同时须网上提交标志性成果PDF版支撑材料)。

(六)5月12-14日,学科建设处对《验收报告》进行最终审核后提交至省教育厅。


学科建设处联系人:郭岩  58699874


附件:《“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终期验收报告》


学科建设处

2021年4月16日